安徽省申報中,國家科技技術獎提名分為三種和各項對應條件要求:
類別一.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
(1)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:每人可提名1人(組織)。
(2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:3人可聯(lián)合提名1人(組織)。
類別二.國家自然科學獎
(1)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: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。
(2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、國家自然科學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:3人可聯(lián)合提名1個項目。
(3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: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項目。
類別三.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
(1)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: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。
(2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,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(一等獎及以上)第一完成人:3人可聯(lián)合提名1個通用項目。
(3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: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通用項目。
以上三類國家科技技術獎申報還需要符合以下標準要求:
(1)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(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(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。
(2)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獨立或與他人聯(lián)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,聯(lián)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。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,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(yè)(二級學科)內提名。3名專家聯(lián)合提名時,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。
回復時間:2021-11-05 10:42:06